政策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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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专项监管资金管理办法》(深龙更新整备规〔2021〕1号)

修订《龙岗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专项监管资金管理办法》,优化城市更新项目专项监管资金管理办法,取消回迁过渡费专项资金监管,缩小次期公共设施用地搬迁补偿专项资金监管范围,允许企业灵活选择现金、银行保函、政府控股的金融机构保函等方式缴纳监管资金,降低企业负担。

1.《深圳市龙岗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专项监管资金管理办法》.jpg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操作规程》(深龙更新整备〔2021〕91号)

在全市率先出台《龙岗区城市更新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操作规程》,探索适用行政征收政策解决“钉子户”问题。从制度上实现城市更新与房屋征收制度有效衔接,进一步明确城市更新征拆矛盾纠纷的解决路径,提炼、固化城市更新实践经验和推动城市更新制度创新,以山厦旧村城市更新单元一期等7个项目作为试点,探索启动行政征收程序,对“钉子户”形成有效威慑,有力推动城市更新项目的搬迁补偿工作。

5.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操作规程.jpg

《关于加强龙岗区商业、办公、研发等非住宅类项目管理和销售行为的通知》(深龙更新整备〔2021〕98号)

与区住房和建设局、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龙岗区商业、办公、研发等非住宅类项目管理和销售行为的通知》,强化部门联动、创新监管方式,防范我区城市更新项目擅自改变建筑功能行为。

4.关于加强龙岗区商业、办公、研发等非住宅类项目管理和销售行为的通知.jpg

《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城市更新工作的若干措施》(深龙更新整备〔2021〕101号)

为持续优化龙岗区营商环境,加快城市更新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审批流程全市最优、审批效率全市最高”的要求,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对城市更新业务流程进行了梳理和研究,制定以下五个方面的措施:一是优化单元计划阶段审查流程;二是优化单元规划、建筑设计阶段审查流程;三是优化用地出让阶段审批流程;四是严格执行各阶段征求职能部门意见的“双 5”要求;五是优化实施阶段资金监管措施。

2.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印发《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城市更新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jpg

《龙岗区城市更新项目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物业权利人核实专项行动方案》(深龙更新整备〔2021〕169号)

制定《龙岗区城市更新项目范围内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核实工作流程》,落实《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要求,有效解决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核实问题,实现新旧政策衔接,针对平方公里级重点更新单元进行差异化、简化处理,从而缩短核实工作耗时,加快计划立项。

3.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印发《龙岗区城市更新项目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物业权利人核实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jpg

《龙岗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工作规程(修订)》(深龙更新整备〔2021〕117号)

修订《龙岗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工作规程》,制定项目优先立项制度,保障公共设施项目落地,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建立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清退机制,推动项目加快实施;细化范围划定工作程序,鼓励零散分布的国有已出让用地以及夹心的国有已出让用地纳入利益统筹范围,实现片区整体开发。

6.关于印发《龙岗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工作规程(修订)》的通知.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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