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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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土地整备(房屋征收)项目房屋权属及补偿类型认定工作指引》(深宝土整指办〔2021〕1号)

本《工作指引》参考了《光明新区土地整备项目权属核查工作指引》及《龙华区土地整备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目房屋补偿权属核查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关于未经产权登记建筑物确权的工作流程,充分吸取了宝安“一水”建筑清理处置项目及石岩街道“三大征收”项目在房屋权属及补偿类型核查认定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将补偿类型核查认定工作流程和认定原则一并纳入其中,形成了房屋权属及补偿类型核查认定工作的七大步骤。

1.深宝土整指办〔2021〕1号-关于印发《宝安区土地整备(房屋征收)项目房屋权属及补偿类型认定工作指引》的通知-1.jpg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宝安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操作规程第十五条的通知》(深宝府办函〔2021〕12号)

为加快推进宝安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规划研究有关工作,区政府决定对《宝安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操作规程》中第十五条进行修改。修改为: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对实施方案出具确认意见后,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负责提请区城市更新工作委员会审议土地整备规划研究方案;规划研究方案审议通过后,辖区街道办将实施方案依程序报区指挥部会议审批。

深宝府办函[2021]12号--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修改宝安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操作规程第十五条的通知-1.jpg

《关于印发<房屋征收项目补偿安置协议(文本)>的通知》(深宝更新整备通〔2021〕99号)

为规范宝安区土地整备、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防范工作中的法律风险,规范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编制了《房屋征收项目补偿安置协议(文本)》。

2021099-关于印发《房屋征收项目补偿安置协议(文本)》的通知.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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