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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先整备后统筹”工作规程(试行)》(深坪更新整备〔2020〕172号)​

《坪山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先整备后统筹”工作规程(试行)》(深坪更新整备〔2020〕172号)

“整村统筹”土地整备是坪山区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综合试点的重要改革内容之一,也是我区积极探索解决原农村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和新型城市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在“整村统筹”土地整备试点经验基础上,市规土委出台了一系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政策文件。为贯彻落实市、区“全面深化改革”精神,衔接市土地整备利益统筹政策文件的落地实施,规范我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的操作和管理,区土地整备局开展了“土地整备利益统筹试点项目操作和管理1+N文件”(以下简称“1+N文件”)研究工作,编制形成了《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

编制背景及必要性

(一)工作背景

2011-2015年,在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思想指导下,我区通过南布、沙湖社区“整村统筹”土地整备试点工作,探索出“整村统筹”土地整备模式,可以一揽子解决社区土地问题。此后结合土地管理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为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思想,探索高效的二次开发模式,区土地整备局在沙湖社区华谊兄弟、南坪三期、坪盐通道、坪山河综合整治以及沙田社区的南京金龙、丹梓北路整备项目中,采取“先征收后统筹”的模式进行试点整备,取得初步成效;此后在沙田北片区土地整备、地铁14、16号线坪山段拆迁工作以及较大面积产业空间土地整备中,采取“先整备后统筹”的模式进行试点整备,均在较短时间内完成收回连片土地的任务。上述工作证明了“先整备后统筹”模式在土地整备实际工作中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现实意义,为此区土地整备局在成功案例的经验上,拟制定提前整备的相关规程,为日后开展的土地整备项目提供一系列的工作指导。

(二)必要性

一是传统的土地整备有房屋征收和利益统筹两条工作路径,房屋征收可以短期整备出公共利益项目所需土地,但是补偿标准与业主的心理预期相差较大,业主的接受度较低,而利益统筹补偿标准比较灵活,但项目周期长成效慢,因此有必要结合两种传统土地整备模式的优点,探索出土地整备模式的新路径;二是市级层面上,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的一系列政策均已出台,区级层面上,坪山区的“1+N文件”已经出台了主文件《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和《坪山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计划申报流程(试行)》、《坪山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与报批操作规程(试行)》两个配套附件,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的政策体系相对完善,因此有必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地补充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三是坪山区的沙田北片区土地整备、地铁14、16号线坪山段拆迁工作以及较大面积产业空间土地整备三个“先整备后统筹”试点项目均已开展,补偿标准符合社区预期,短时间内收回政府所需土地,总体实施效果好,但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操作流程不清晰、资金申请与使用不明确等问题仍旧存在,因此有必要在现有的经验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相关流程,制定详细的工作规程。

(三)工作意义

本规程的编制意义在于明确“先整备后统筹”模式的所有工作内容和对应流程,包括适用范围、工作申请流程、各单位职责分工、资金方案编制内容及申报流程、土地整备资金申请流程与使用规则、补偿工作方案编制内容及申报流程、签订资金协议书、实施整备工作内容、相关补助说明、项目统筹及资金结算、安置房与补偿资金结算、其他注意事项等,便于指导未来“先整备后统筹”项目的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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