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聚焦

《南山区“工改工”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工作指引(试行)》(深南府办规〔2020〕1号)

(一)《南山区“工改工”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工作指引(试行)》

1.背景依据:为进一步规范南山区“工改工”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以下简 称“工改工”)工作流程,加强南山区“工改工”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的产业监管,南山区按照《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90号)《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深府〔2012〕1号)《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深府办〔2016] 38号)等城市更新相关法规、政策,结合 《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暂行办法》,编制了《南山区“工改工” 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工作指引(试行)》。

2.主要内容:《工作指引》共分六章三十二条,除第一章总则和第六章附则外,第二章到第五章主要规定了"工改工"项目各实施阶段的审批流程,在不同阶段提出了相应的产业监管要求,突出了产业引导和产业监管。 主要内容有:

(1)明确了区产业监管部门职责、区其他产业部门职责以及统筹协调工作机制。

(2)建立了产业审核先行机制,在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申报阶段,加强区产业监管部门在源头引导与准入环节的统筹调控, 由其先行审核产业发展专题研究报告并出具书面意见。

(3)建立了优先推进机制,结合南山区产业布局规划,从重大产业项目、位于重点产业片区、土地移交率大于40%、承诺规划独立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工改M0”项目、更新方向包含普通工业用地(Ml)、单一主体按照规划自改等方面设置六项优先推进条件,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申报实施。

(4)建立了 “工改工”项目的全流程监管机制。

1.png

(二)《南山区土地整备工作“1+4”文件(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南山区土地整备工作,构建科学高效、公正透明的土地整备管理体制与工作机制,确保“强区放权”背景下南山区土地整备工作提质增效,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立足南山实际,组织编制了《南山区土地整备工作“1+4”文件(试行)》。深度衔接土地整备工作,有力推动南山区整备机制的全面提升,为高效开展土地整备工作精准施策。

2.png



更新整备人

主页

发展历程